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承接政府职称评定职能有关事项的通知_内蒙古标识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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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承接政府职称评定职能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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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局将依据政府职能转移有关规定和职称评定有关工作要求,在已申请的协会、学会中择优产生承接主体,并转移相应的职称评定职能。 深圳市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按照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交由专业学术团体承接的思路,我局拟将有关职称评定职能交由具有专业学术背景的协会、学会承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目录
  拟交由协会、学会承接的专业包括新闻(记者、编辑)、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体育教练员、群众文化、编剧专业、作曲专业、导演(编 导)专业、乐队指挥专业、美术创作、舞台美术设计、舞台表演、音乐演奏、舞台技术、档案管理、交通运输规划、交通运输管理、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道路与桥 梁、港口与航道、水工工程、铁道工程、铁道交通信号、机车车辆、轨道电气化、铁道运输管理、汽车工程、物流工程、岩土、测绘、建筑设计、建筑景观设计、结 构、给排水、电气、燃气、暖通、建筑施工、施工管理、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农艺、畜牧畜医、水产、森林防护、风景园林、景观设计、水文水资源、水利规划、 水利水电机电、水利水电施工与管理、水利岩土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地质、水利水电信息及自动化等57个专业。

    二、承接条件
  (一)协会、学会所涉及的专业领域在我局拟交由协会、学会承接的专业目录中。
  (二)协会、学会原则上应列入民政部门公布的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
 (三)职称评定是服务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非营利性事项,协会、学会承接职称评定职能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承接政府职称定评职能的协会、学会请于2014年4月15日前径直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书 面申请模板见附件),联系地址:市民中心C3012,联系电话:苏先生82101151,同时将书面申请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529918197@qq.com。

  四、有关情况说明
  我局将依据政府职能转移有关规定和职称评定有关工作要求,在已申请的协会、学会中择优产生承接主体,并转移相应的职称评定职能。我局将加强对承接职称评定职能的协会、学会的扶持和监管,对承接不力、违规的有权终止其承接。
  特此通知。